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与中期审核工作时间节点(参考)
1.每年12月31日前,有效期中期到期专业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所有有效期内专业报备年度改进材料。
2.次年1-4月,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组织审核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必要时进校核实),并形成中期审核报告和结论建议。
3.次年5月,认证协会结论审议委员会审议中期审核报告及结论建议。
4.次年6月,认证协会理事会审议批准并发布中期审核结论。
5.次年7-10月,各专委会完成持续改进年度报备材料抽查。
注:本参考时间节点,主要用于指导学校和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组织开展持续改进与中期审核工作,工作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优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