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外聘教师登记表
填表时间: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
民族 | | 籍贯 | | 政治面貌 | | |||||
聘任部门 | 院(系部) 教研室 | |||||||||
家庭住址 | | |||||||||
联系电话 | |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 |||||||||
中国银行帐号 | | |||||||||
年 月 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最高学历 | | 获何种学位 | | |||||||
专业技术职务 | | 是否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 | |||||||
职业资格 | | 教师类别 | 校外兼职 | | ||||||
校外兼课 | | |||||||||
注:请外聘教师准备以下证件的复印件交聘任部门以便审核: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复印件
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或者专业技术等级证)
④高校教师资格证(如无请注明)
⑤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如无请注明)
聘 约
甲方:武汉商业服务学院 系(院、部)
乙方:
一、为了加强学院的专业及课程建设,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外聘教师的管理规定》,经院、系、部推荐,组织人事部审核,甲方聘请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为 系(院、部)外聘教师,承担 教学任务。
二、乙方应严格履行教师职责,认真抓好备、教、改、导、考各个环节,保证教学质量,注重教书育人。
三、乙方应遵守学院的各项教学管理制度,违者按《武汉商业服务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条例》执行。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在本院工作,须提前十五天通知所在聘任部门,由所在聘任部门作出安排,并报组织人事部。
四、乙方工作量由所在聘任部门按月统计(每四周报一次工作量),酬金每月底结算。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支持乙方工作。如乙方不能胜任教学工作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予以解聘。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